钻石消费信托兼具“投资收藏”功能
钻石作为信托产品的投资标的,并不是第一次出现,此前有部分信托公司推出过钻石抵押融资类的集合信托计划。但此次将“钻石”引进消费信托领域中信信托还是第一家。
与以往“目的是获得消费权益,而不是资金增值”的消费信托还略有不同的是,钻石信托被认为兼具“消费”和“赚钱”的功能。
其“赚钱”功能主要体现在销售渠道优化带来的溢价空间。钻石消费信托项目的创设人、中信信托业务总监刘小军表示目前零售市场上的钻石价格居高不下,主要是由于批发商至消费者手中的中间环节过多,除了零售商的利润外,门店成本、营销成本、人力运营成本、进入商场的高额商场扣点,还有虚高的品牌价值、设计费用等,共同推高了钻石价格。如果信托打通了供应链的各个环节,钻石直接从一级批发商通过信托分配到投资人,通过投资信托计划的方式购买同等品相的钻石,按中信信托的说法,可获得最高50%左右的价格优惠。
刘小军同时表示之所以介入钻石消费领域,首先是钻石在全球范围内具有统一的估值标准,具备成为金融品的基础。将来如果钻石信托的规模扩大,中信信托可能会为钻石信托搭建一个交易流转平台,通过流转平台实现钻石的交易流转,提高钻石在国内市场的投资价值。
意在撬动商业模式变革
具体来看一下该产品的结构,该消费信托产品分为三类,投资者通过缴纳三档不同额度的初始本金,对应选择不同规格的裸钻,选定后补齐全款,等待45天钻石发货进行交割。
据悉,首期钻石信托所有裸钻均由比利时塔斯家族提供,钻石信托对钻石4C表中的另外3项天然指标都做出了明确规定,只挑选克拉重量在1克拉以上,颜色在I色以上,净度在VS1以上的优质裸钻,确保其拥有较高的保值增值水平和收藏传承的价值。
为了增加产品的投资收藏属性,中信钻石信托也附加了“放弃选择权”和“回购选择权”,如果客户在选钻时放弃,信托会退还客户本金和存续期间年化2%收益;如果客户选了钻石,但是最后交割时反悔,信托也可以退还客户本金。此外,客户买了钻石并成功交割后的1年内,有两次回购日,如果符合回购条件,客户可以收回90%的认购价款。
业内人士评价,信托公司运作这样的项目长远来看,可能是希望让信托进入珠宝行业,并重塑销售渠道,改变珠宝的传统销售模式。不过对于投资人而言,相较传统的钻石零售商,钻石信托为钻石附加了更多的金融属性,如果能够享受到真正的低价也不妨是一种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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