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时报讯据《新京报》报道,13年前因携带买卖黄金被捕,多次受审最终被判无罪,几经周折后吉林商人于润龙索赔黄金事件日前告结。记者昨日获悉,于润龙已于5月19日下午在银行完成了国家赔偿交接手续,顺利取回了45860克黄金。
2002年,于润龙因携带黄金被吉林市公安局拦截,46公斤黄金被上缴罚没。不久后,国家政策调整,个人收购、买卖黄金行为将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罪,检方认定其行为“不构成犯罪”。之后,于润龙又因“非法经营罪”再陷囹圄,直至2013年7月再审判决无罪。但黄金始终未能赔还。今年3月6日,吉林省公安厅出具《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》,由赔偿义务机关按照调解协议在3个月内返还赔偿于润龙46384克黄金。
5月19日下午,于润龙在当地一家银行内完成了赔偿交接手续,领到了45860克黄金。
精彩钻评: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
最新评论